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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伊斯蘭法庭就緒
2004.5.11  2:18:34 PM      閱讀4763次
 (News Independent﹐UK﹐伊光編譯)
      加拿大開始了一次大膽的法制改革嘗試﹐許可加拿大的穆斯林建立自己的伊斯蘭法庭﹐穆斯林社會中的經濟和家庭糾紛﹐由伊斯蘭法官根據古蘭經法學原則判決定案﹐尤其較為頻繁的家庭婚姻問題和穆斯林雙方的經濟與財產問題。


  這種形式的法庭在許多歐洲國家都曾經醞釀過﹐因為那些國家穆斯林社會迅猛增長﹐而且經常有國際伊斯蘭法制研討會法學專家們對此提出許多可行性建議﹐生活在西方國家的穆斯林社區應當許可他們實行穆斯林所熟悉的伊斯蘭法制“沙里亞”。伊斯蘭法制有悠久的歷史和完整的法律體系﹐穩定的法學原則﹐保護基本人權和尊嚴﹐執法者必須是經過伊斯蘭法學訓練的學者﹐並且要求法官本人道德品質高尚﹐能被民眾信得過。 從1991年起﹐伊斯蘭法制開始在安大略省的穆斯林社區中試行﹐總結經驗﹐很有效果﹐十多年來﹐沒有發生過任何不良反應。 加拿大最高法庭前幾年就批准了為穆斯林社區建立伊斯蘭法庭的提議﹐去年成立了一所培養和監督伊斯蘭法制的法學院﹐制定了切實可行的法律制度和條文。


  加拿大穆斯林人口六十多萬﹐比較集中在一些大中城市﹐形成了一個加拿大新少數民族﹐信仰和文化互相認同﹐都圍繞清真寺而居住﹐並且參加定期的穆斯林節日和聚會。 穆斯林的文化是以古蘭經和穆罕默德聖訓為指南﹐也是伊斯蘭法制的原則依據。 絕大多數穆斯林都同意接受伊斯蘭法制的裁決﹐加拿大的司法部門也為之高興﹐支持穆斯林法律自治﹐可以減少他們的社會責任。 加拿大伊斯蘭協商會議主任穆罕默德•艾阿瑪斯利說﹕“穆斯林民眾絕大多數都同意服從伊斯蘭法制管理。


  如果我們能把伊斯蘭法庭辦得很成功﹐使之成為一個有法律權威和很高民眾威信的機構﹐這對於調解穆斯林與外界社會關係能起到極大的作用﹐可以幫助社會穩定。 這個經驗必然會推廣到其他西方國家﹐成為全世界的文明貢獻。”也有人提出擔心的問題﹐如果嚴格執行伊斯蘭法制﹐有些西方社會已經不廢止的刑罰例如偷竊者剁手、偷情者繫石死刑﹐可能會引起激烈爭論。 加拿大最高法庭解釋說﹐在加拿大國內執行的伊斯蘭法制必須以維護加拿大人權自由大憲章和最高法庭權威為準則﹐對於一些違背加拿大本國原則的處罰形式可以通過協商的方式合理解決。 根據安大略省的試驗﹐伊斯蘭法庭基本屬於地方民事法庭﹐重大犯罪案件仍舊由國家大法庭審理。 安大略省律師協會秘書長布倫丹•克羅利先生說﹕“地方法庭沒有權力執行違背加拿大人權憲章的處罰。 如果出現分歧﹐應當以國家大法為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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